洁净空气量检测 洁净空气量试验方法范围
一、颗粒物试验舱洁净空气量试验范围:
1.适用于在规定的试验舱容积、初始浓度、检测仪器精度、试验时间等条件下,
(1)81 m3 试验舱,针对标称范围不小于 800 m3/h,不大于 2000 m3/h .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;
(2)30 m3 试验舱针对标,称范围不小于 30 m3/h,不大于 800 m3/h 颗粒物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;
(3)3 m3 试验舱针对标称范围为不小于 10 m3/h,小于 30 m3/h 颗粒物污染物洁净空气量的试验方法。
二、颗粒物污染物
用香烟烟雾作为颗粒物污染物的尘源,以 0.3μm 以上的颗粒物总数表示。颗粒物发生可采用图A.1 所示的发生原理或其他等同效果的发生方式。图 A.1 为正压法颗粒物发生装置。
说明:
1——点烟器;
2——油水分离器;
3——颗粒物过滤器;
4——减压阀;
5——香烟;
6——烟嘴;
7——空气导入管;
8——烟雾导入管;
9——空气流量计。
注:点烟器的送风应直接从试验舱内引入,以防向试验舱内持续送气,导致压差过大。
产品推荐
您是第758460位访客
版权所有 ©2024 八方资源网 粤ICP备10089450号-8
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所有权利.
手机网站
地址:广东省 广州市 黄埔区 黄埔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号
联系人:杨工先生(经理)
微信帐号:523731619